“北侧的这间屋子发生塌方,在塌方地道附近发现詹姆斯父子的骸骨。除了小詹姆斯少掉的左胳膊,其他骨骼都在。”
“父子俩都是心口位置中箭,一箭毙命。凶手没有把凶器带走,箭支留在了尸骸上。
尸骸所在地面明显变色,是血迹渗透干涸的结果。那才是五十一天前凶杀案的第一案发现场。”
麦考夫点了点地图,又说:“阿卡曼先生透过塌方的缝隙,往屋内扔了一只冷焰火。看到房间大约二十平米
() 。地上满是碎裂的试剂瓶、坩埚等物品(),齓?鑞?N???煓榖?葶鹛貚?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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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??杓??()_[()]?『来[]&看最新章节&完整章节』(),约九平方米。没有床,地上铺了草堆,屋内有一个粗糙的自制木架。服装、毛巾、报纸等物品散落一地,还有假发假胡须等乔装用品。”
莫伦没在地图上找到第二个出口标记。
“地下有通风口吗?空气不流通,人要怎么正常呼吸呢?”
“问得好。”
阿卡曼说起下洞后的呼吸体感。
“越往下走,越觉得空气浑浊。等走到靠近塌方的位置,反而空气最新鲜。推测那间实验室连通了换气管道。”
麦考夫补充:“实验室不只连通换气管道,操纵石门的机械装置也可能与这间房相连,因为在其他地方没看到相关设备。问题是现在无法入室勘察,二次塌方的概率趋近99%。如果真的再次塌方,我推测三分之一的地下空间都会塌陷。”
阿卡曼连连点头,他不懂工程学,但用自建乡村土屋的经验,看得出地下迷宫的脆弱性。
“地下室挖得太粗糙了,墙没刷,房间没做承重加固。各条土道上甚至能看到铲子挖土留下的痕迹。我甚至觉得那个凶手运气好到离谱,是不是有邪灵保佑?”
助理安迪不解:“为什么?”
阿卡曼粗略计算工期。
“这个施工量,如果一个人完成,算他做六休一,少说要挖两三年。两三年,天天在地道里走,脑袋却没遭遇掉落的土石,还不是命硬?”
莫伦不对凶手的命硬与否进行评价,只在意要怎么抓到他。
“实验室里也许有更多线索,但我们不能冒险进入。慢慢拆的话,估计要多久。”
阿卡曼:“先做整体加固,才能降低开挖风险。最快也要一周。”
七天。
莫伦当然有耐心去等,但她认为投弹者等不了。
将手绘地图放入口袋,准备下洞走一圈。查不了实验室,还有卧室。
莫伦问阿卡曼:“您休息,让安迪下去?”
“不,给我十分钟歇一歇,还是我陪您下去。我更熟悉路,走得快。”
阿卡曼不想因为路线生疏的原因延误时间。
他担心己方不如凶手命硬。万一迟一分钟就倒霉地遇上塌方呢?能快一分钟都是好的。
莫伦点头。
十分钟后,立刻出发。
这次轮到麦考夫目送两人离开,也说了那句时间限定,“一个小时内返回地面。”
莫伦走入地下,逼仄感与压抑感扑面而来。
这些错综复杂的自挖地道非常窄,每次只能让一个成年人通过。
阿卡曼走在前方,两人尽量保持相对匀速行进。
手持灯的光照范围至多两米。
假如前面的人走快了,或后面的人走慢了,总觉得某一方会立刻被黑暗吞噬。
两
() 人没有多余交谈,保存体力。
先去塌方的北侧实验室。
这里塌得很严重,通道墙体掉落了大量泥土与碎石。门被彻底堵住,仅剩两指宽的缝隙窥探屋内状况。
莫伦推测此处发生了实验室事故,爆.炸气流导致塌方。
去年11月末的夜晚,詹姆斯父子很可能听到地下异响才会进入山洞,开启机关门想一探究竟,惨遭凶手反杀。
阿卡曼继续带路,两人走遍了错综土道,土道上什么都没有。
确定没有遗漏的线索,最后前往位于南边的卧室。
这个房间能用一地狼藉来形容。
毛巾随意挂在木架上,更多物品散落在地面与被用作床铺的草堆上。
很像凶手离开前扒拉走了必需品,被剩下的都是他不要的垃圾。
阿卡曼:“刚才下来就是这样子,乱七八糟的东西堆满地。那人应该是仓皇出逃,要不然就是再也不回来住,不在意卧室变垃圾场。”
莫伦环视卧室,她坚持要下洞,是为亲自感受凶手的生活环境。
凶手对生活场所的布局多少会反映他的心理状态,从而为推测他的行凶动机提供线索。
这间卧室与地道一样,都没有装修。
墙面是土坯,没有任何装饰物的残留痕迹。
这种布局与其说是简洁,不如说是原始的粗糙。
耗时耗力挖出复杂地道,却对住的地方不加任何装饰。
再联想到地上被水泥、液态金属灌入的蚁巢,这个凶手对地下空间的情感异常复杂。
也不排除一种可能。
挖地道的与入住的不是同一人,或者本来有同伙一起开挖。
以乔治·史蒂文的生活轨迹,从前年入职伦敦电报公司开始,他不会有时间再来挖地道。
假定这里属于史蒂文,他要不就是有帮手,要不就是早几年已经挖好了林中密室。
莫伦问:“如果您离开自建的屋子,也知道不会再回去,能舍得把它变成垃圾堆吗?”
阿卡曼想了想,摇头。
“我做不到,以前投入了心血与力气,最多就是让它空关着。极端点,一把火烧了都比弄成垃圾场要好。”
莫伦心说一般人是这样想的,凶手思维显然异化了。“我们把房里所有的东西都带走。”
“好。”
阿卡曼取出三只空麻袋,不问是否有必要全部打包。
如非亲眼所见,他绝不相信熟悉的森林里藏着避人耳目的地下密室。
这种离谱的事情都发生了,搬空凶手卧室压根不是奇怪要求。
一起动手,连发霉的面包与使用过的手帕都没放过,全部带走。
两人负重返回地面,刚好到了限定的一个小时。
麦考夫在洞口挥了挥报纸,以示欢迎回到地上世界。
这不是普通报纸,它是一份证据。
麦考夫:“之前
,我从地下卧室还顺了一张报纸上来。报纸有几枚沾了油墨的指纹。我刚做了比对,与乔治·史蒂文的右手食指、拇指指纹吻合。”
如今讲究的家庭,管家会在主人读报前熨烫报纸,防止油墨浸出弄脏主人的手指。
乔治·史蒂文读报时没这种条件。他的手指沾染墨迹,按压在报纸上。
麦考夫眼尖,把这份报纸先带了上来。
莫伦暗道印刷技术不好也是有好处的。
手指沾到油墨后留下的指纹,其清晰度较高且保存时间较长。
如果手指干净直接按压纸面,时间超过一周就很难提取到清晰痕迹,更别提时间过去一个多月。
莫伦表示恭喜:“您证实了洞底密室与乔治·史蒂文的直接关联,真是一个好消息。”
麦考夫顿觉不对,百分百肯定这句夸奖是欲抑先扬。
莫伦放下麻袋,“我把史蒂文卧室内的所有物品都带上来了。”
麦考夫不意外。
他早就猜到莫伦会把这些全带上来,凶手的个人物品里可能藏有线索。
莫伦:“我认为需要对所有报纸做一遍指纹检测。哪怕测不到清晰图案,也要瞧一瞧那张的指纹最多,那可能代表了乔治·史蒂文最在意的事。”
设想一下那个场景。
史蒂文睡在地底草堆上,一遍又一遍去看同一张报纸。它总有某个特别的地方,才叫人反复阅读。有特别之处,就可能指向作案动机。
麦考夫蓦地嘴角一僵。
百密一疏,他怎么忘了要做这种检测!
或许是下意识不愿意去想。与跑东跑西的体力活相比,没有创造性的重复劳动更令他生厌。
麦考夫:“或许,您愿意不吝指点我某种高效检测法?”
莫伦遗憾地摇头,她也想提高速率,但现在没有电子扫描检测仪。
“抱歉,我只会「笨」办法,一寸一寸用显形粉扫过去。”
“难道您不乐意对这些报纸做指纹检测吗?”
莫伦似不解地问:“两小时又十四分钟前,您亲口说的做事要‘有始有终’。现在您测了一份报纸,剩下的也全都归您,不好吗?”
痛!
麦考夫感觉到脚趾在剧烈幻痛。
什么叫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?这就是典型示例。
真是记忆力过人的海勒小姐!
之前,他对身高胜过莫伦一事略表得意,这笔账莫伦还得非常快。
“话是我说的,我会测完的。”
麦考夫说着,目光变得无比温和。眼中写了一句:「这次,你赢了。等下次,我……」
莫伦微笑对视,就差直说「好啊,你尽管来,我等着」。
麦考夫迅速回神。不对,他怎么能主动提及下次呢?
有下次就意味着麻烦再起,他期待的二十多岁退休生活就会落空。所以不可能有下次的,绝对不可能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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