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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他扔了行李冲过来,听见他说。

初,我想你了。

我说,我也是。

他说,我比你想我更想你。

我没跟这个大孩子计较,扶了一下他后背,说,走吧,招财等着你呢。

谢宸旻那时候二十多岁,个子很高,在人群中一眼就能望见他。

他总喜欢穿着白T,戴着一个红鸭舌帽,笑起来特别干净,就像清晨破云而出透进车站的一束阳光。

他的帅气是很无暇清澈的,是那种人群中找到他,就让人移不开眼的长相。

那时候车站的人熙熙攘攘,站外有数不清抓人眼球的繁华事物,我的目光旁无杂念地在他身上留住了。

不知道为什么,我就想多看一会儿他。

就算是我们刚在一起,在床第疯狂纠缠的那一阵,我也没有如此仔细地看过他。

我说,其实你长得还挺帅的。

谢宸旻脑子格式化了一会儿,恢复了之后,朝我道,初,你吓到我了。

我继续说,就是脑子有点不好。

如果他有尾巴,我猜这会儿已经摇起来了。

他的眼睛里进了清晨的光。

他在人海中,牵起了我的手,紧紧握着,我的心脏滞跳了一下。然后好像眼前的一切都失了色,只有牵着我的这个傻子是彩色的。

他说,初,我特别特别想你。

我道,嗯。

他说,咱去开房吧。

我道,滚。

如果他是一只狗,我猜一定混有泰迪血统。

……

谢宸旻一觉睡到了下午,起床的时候,顶着一头炸毛和昏黄如稠密红酒的霞色坐了起来,一个人呆了很久很久。

他摸了摸旁边,叫道,招财?

没有声音回应他。

他想起来,给我过完生日后,他在凌晨把大狗送到了母亲那里。

他孑孑一人坐在昏阳,落寞的像一株停鸦的孤树。

我生前,若是没有工作,都会避免午觉睡过头,当我意识清醒过来,发现天边的白昼已经落幕的时候,心中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孤独。

但是后来谢宸旻读完研来到我身边的时候,我便毫无顾虑了。

因为醒来身边总是有人的。

我落到他身边,说,你个混蛋。

今天是我的头七,我唯一能够再触碰到他的日子了。

但他一天什么都没干,睡觉去了。

我站在床边,指尖轻轻的抚了一下的侧脸。

我能碰触到。

我能感受到上面属于他温度。

刚好走过一阵风,白纱窗帘绘出来它留下的足迹。

谢宸旻望向风的方向,就像在望着我。

我眼眶湿润,心想,够了,这样就足够了。

还能让我再看一看这个傻子眼睛里的光,就已经足够了。

你瘦了啊傻子。

以后我要是不在你边上,你也得给自己做饭吃,不要总泡方便面。

你要是觉得寂寞了,去找一个比你的爱还要爱你的另一半吧。

我会不介意的,别有心里负担,再说我也看不到了哈哈。

我就想让你以后能开开心心的。

以后你远走高飞吧,什么都别管了,好好养养心。

对不起啊,我不负责地闯进去,又开玩笑似地强行离开。

除了出生为人的那一刻,我这辈子都没有像这样哭过。

以至于哽咽到泣不成声。

生一次为自己,死一次为他,这段命也算完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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