炉灶里的大火不灭, 铁锅里的开水沸腾,程昱铭机械地搬运、焯水, 再倒吸着凉气把滚烫的白菜放到一边,满脑门都是水蒸气烧出来的大汗。
今天天气很冷, 但是徐中磊还是扒下了自己头顶上的帽子,一边哼着歌, 一边洗着菜,放飞自我……
“哥, 我去过丽江小镇旅游,酒吧里的打碟大哥就跟你现在一模一样,光着头, 一边唱歌一边嗨,他脸上都是络腮胡子,就是那光头非常动感……”
程昱铭看了好久,忍不住和徐中磊分享其自己的旅行经验来,还补充了一句:
“我记得那间酒吧灯光特别暗,但是打碟大哥头上一直就有一束光,照得那头,又白又亮,比什么都好看……不瞒你说,我不喜欢喝酒,但是就着那光头,我愣是在那酒吧呆了一个晚上,太魔性了……”
徐中磊缓慢地停止了自己晃动的脑袋,抬起眼睛看了一眼程昱铭,平淡地说:
“小程,你也该剪头了。”
程昱铭听得自己头上凉飕飕的,感觉头顶上的东西随时就要驾鹤西去了一样。尤其这话,真像潘金莲说的:
“大郎,该喝药了。”
不能想,一想就控制不住……那该死的西门庆又是谁呢?
两人的午饭吃得马马虎虎,但是白菜味闻多了竟然一点食欲都没有,只想用最麻利的手脚,最迅捷的速度,搞定这一百颗白菜。
程昱铭一次能汆四五颗,所以不一会,灶台上,木板上,就全部都是汆好了大白菜,程昱铭帮着清洗,两人忙了三个多小时,这一百颗处理好的大白菜就整整齐齐放在一边控着水。
徐中磊打了一个大哈欠,伸了一个巨大的懒腰,恨不得要在一个懒腰里掰直自己饱受重复劳动折磨的脊椎和肩膀,他的手指泡得发白,看着很是可怖。
好在酸菜只用腌这一次,要不然徐中磊真会被这种无聊的重复劳动折磨疯。
天色暗了下来白菜们还在滴滴答答往下滴水,程昱铭先进了屋子里边的厨房,随便做了个炒饭,配个紫菜汤完事。
吃完饭还有事情要做,剩下的四百颗大白菜都还躺在外面地上,还得赶紧收进地窖里,他们俩就像搬家的蚂蚁一样,一趟又一趟,一轮又一轮,漫长的重复劳动!
夜幕降临,后门锅炉房开了一盏大灯,两个高一米四,直径五十公分的大缸子已经清洗就位,三包食盐,一百颗控好水的大白菜也都准备完毕,只待大厨将他们组合起来。
程昱铭气定神闲,洗手、挽袖,扭动着放松了下身体,用毛巾擦擦汗,又洗了一遍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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